新闻>院线新闻>正文 分享

女子美容不成反变“包公脸”

2014.06.24出处:姑苏晚报作者:未知责任编辑:朱宁
摘要:原本想去掉脸上的雀斑,不料美容店却把她的脸美容成了“包公脸”。最近,在吴江区盛泽镇东城商业广场做服装生意的何女士就遭遇了这么件倒霉事,为此,她向吴江区消保委盛泽分会进行了反映,经查,为何女士除雀斑的这家美容店根本没有激光除雀斑的资质。对于这家店昧着良心非法从事美容医疗的行为,盛泽工商分局已经立案查处。

原本想去掉脸上的雀斑,不料美容店却把她的脸美容成了“包公脸”。最近,在吴江区盛泽镇东城商业广场做服装生意的何女士就遭遇了这么件倒霉事,为此,她向吴江区消保委盛泽分会进行了反映,经查,为何女士除雀斑的这家美容店根本没有激光除雀斑的资质。对于这家店昧着良心非法从事美容医疗的行为,盛泽工商分局已经立案查处。

美女除斑除出“包公脸”

何女士脸上长有几点“雀斑”,总觉不怎么美观,很想把它去掉。今年1月6日,她到新港女子时尚美颜馆做面膜时,美容师向他推荐说自己店里可以用激光去除雀斑,而且效果较好。何女士当即便支付了1800元做了一次激光去斑,然后又花780元买了3瓶护肤品抹在脸上。不料,第二天何女士便发觉脸部红肿,一照镜子里面竟然是一张“大花脸”,美容店的老板对此说是正常的皮肤过敏,过几天自然会消失。可是何女士等了三个月,虽然脸部红肿消失了,但脸上却留下一块块黑斑,就像是“包公脸”。但美容店却推卸责任说,是何女士由于自己内分泌失调造成黄斑沉淀所致,与激光除去雀斑没有因果关系,所以店方不负任何责任。为了治好“包公脸”,之后何女士跑了吴江和上海等多家医院治疗,前后共花去医药费1100元。

美容店违法经营被查

何女士拿到医院的诊断书后,便来到吴江区消保委盛泽分会投诉,并要求美容店退回1800元和780元的护肤品费用,并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万元。

吴江消保委盛泽分会受理了何女士投诉,并到该美颜馆调查,经调查,该美容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仅是理发及美容服务,其为何女士所做的激光除雀斑是医疗美容专业,属超范围经营,而且美容店的美容师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应当支付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最后经双方调解,美容店退回何女士美容费1800元、护肤品780元,并赔偿何女士医药费1100元和承担何女士误工费120元,共计3800元。而对于美容店超经营范围的违法行为,吴江消保委盛泽分会已移交盛泽工商分局立案查处。

关键词: 美容店 包公脸 激光除雀斑 新港女子时尚美颜馆
相关阅读:
分享到: